2003, 16(3): 312-318.
连续3a采用定位观测和临时调查的方法对因放牧所引起的地表物理变化、水土流失、幼林遭受伤害程度等方面进行了较为系统的研究,结果表明:牧期牛在牧场中对林地地表的土壤物理性状的影响有一个渐变过程,并呈累积值,当土壤密度达到1.3g·cm-3时呈相对衡定状态。牧场中水土流失与放牧强度呈正比,最大差值试验区与对照区的比可达29.7倍。通过对本溪、丹东两市混牧林的抽样调查表明:牛对幼树的伤害途径主要为践踏和耍角,但通过分析也证明,当落叶松幼林平均高度为2.0m时可进行适度放牧,但伤害指数不能高于50。当落叶松幼树平均高度在2.0m以下及坡度大于30°时应划为禁牧区,人工林平均高3m以下不应作"卧牛场"。